(2)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起征点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六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2.应纳税所得额不是要缴纳的税款,而是计算税款的依据。
所得税的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二、案例分析
小王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2021年12月实发工资20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没有其他的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1)应纳税所得额
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起征点)-4500-3000=75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的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12月份的应纳所得税额=7500*10%-210=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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