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归理论,现实归现实,我们从小都听说过理论和现实还是有距离的。
根据人社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五条,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为申报。这里就产生一些现象:
1、职工个人并不清楚单位如何申报,本人无法左右缴费基数。
2、单位遗漏个人年终奖、补贴、基本工资构成数据,可能导致申报月工资收入低于实际工资。
3、私人企业统一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交费,甚至公司全员都是最低缴费基数,而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经营效益比较好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来缴纳。
说到底个人缴费基数与上年度平均工资不一致,原因还是在于缴费负担问题。选择6000缴费基数,就养老保险而言,在职人员每个月交8%,也就是420元;单位交16%,就是960元;如果选择3800元交费基数,在职员工每个月交304元;单位每月交608元;加上职工医保(个人交2%,单位交6%-9%左右)、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0.5%)、工伤保险费(看行业类别,单位交费,个人不需要交),那么对公司而言可以少交一
大笔钱。
社保缴费,对单位而言压力比较大的就是职工养老保险,单位交费比例16%左右,压力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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