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只是企业的会计科目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补助”属于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补助。
对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①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补助;
②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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