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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追索权的时效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持票人应按规定期限提供合法证明进行追索,否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上述"规定期限"按照理解应是指相关规定的行使权利期限,分为三种:
1、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2、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3、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所以,如果要追索,请勿错过权利期限。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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