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也称控制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对象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符合有关法侓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合理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特定对象的财务收支计划,是否有利于预
算目标的实现,是否有奢侈浪费行为,是否有违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等现象,为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把关。
会计监督职能具有如下特点:
(1)计监督主要通过价值指标来进行;
(2)会计监督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3)会计监督以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
上述两项会计基本职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的质-量保障,只有核算而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社会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和管理理论的不断深化,会计所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其职能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除了上述基本职能外,会计还具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务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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