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出口退税办理手续流程
1、申报资料
出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税务部门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出货物退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外,税务部门不再受理该笔出货物的退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2、预审
出口单位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税务部门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及纸质凭证齐全的,将缴款书信息(输入数据库)与报关单信息分别输入退税申报专用程序后,制成出口退税预审软盘,报送税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通不过的,税务部门不予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出口单位提出改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企业应撤销该退税单证,并调整申报数据。
3、出口退税申报的审核审批
税务部门受理出口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4、办理退税
税务部门将出口单位申报的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退税手续。
所以,符合办理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应该在货物出口之后,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出口货物单证、票据,出口货物运单等,积极进行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税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会展开初步审核,然后进行复核,经确认资料无误的,税务部门会为其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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