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新设立企业如何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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