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比例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这4种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的收入额。
(2)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3)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
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案例分析
小王是一家企业的高管,一年收入50万元,扣除事项包括6万元的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扣除40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中房贷和赡养父母,一年可以抵扣36000元,则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50-6-0.4*12-3.6=35.6万元
2.应纳税额分区间计算:
(1)不超过36000的部分,应纳税额=36000*3%=1080元
(2)超过36000至144000的部分,应纳税额=108000*10%=10800元
(3)超过144000至300000的部分,应纳税额=156000*20%=31200元
(4)超过300000至420000的部分,应纳税额=56000*25%=14000元
3.应纳税额=1080+10800+31200+14000=57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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