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收入调整项目
1.企业购买国债取得利息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收入,但税务机关为了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这部分利息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会计利润就大于税务利润,会计报税的时候就需要调减会计利润。比如某企业的会计利润是100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国债利息收入,那税务利润=100-10=90(万元)。假设税率为25%,企业应交所得税=90×25%=22.5(万元)。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为:借:所得税费用22.5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5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方法基本一致,就不举例了。
2.企业收到的居民企业的股利收入企业收到被
投资单位股利时,按照成本法核算,是要增加投资收益的,因为这些股利都是已经在被投资单位交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因此,税务机关也就不再重复征税了。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100万元,其中包括被投资单位分配的20万元股利,企业对被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核算,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则税务利润=100-20=80(万元)。
(二)常见的费用调整项目
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等这些项目会计上记录为费用,税务机关为了保护利润,不允许作为费用,因此,会计需要调增会计利润。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100万元,其中包括政府罚款5万元,则税务利润=100+5=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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