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
类别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1.申报纳税
(1)一般计税
销项税额=总包款/(1+9%)×9%
(2)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5%)×5%
2.预缴税款
(1)一般计税
预缴税款=(总包款-分包款)/(1+9%)×2%
(2)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总包款-分包款)/(1+3%)×3%
要注意: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政策。
(二)小规模纳税人各种征收率
征收率
销售额
应纳税额计算
项目
3%
全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大多数情况
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1+3%)×3%
建筑服务有分包、物业管理自来水、旅游服务等
5%
全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销售自建的不动产、房企销售开发项目、不动产租赁
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1+5%)×5%
销售“非自建”不动产、劳务派遣差额计税、安全保护差额计税、“老”土地使用权差额计税
栏目:财税服务
咨询>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