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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承租方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介绍,我们不难发现:新租赁准则,对承租方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要求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由此导致当期损益的发生额(计入的当期利息及使用权资产的累计折旧额)与税收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额存在差异额。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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