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更正功能关闭。
3.请各类市场主体按照法定时限、方式、内容及时准确报告年度信息。
4.年度报告是每一位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不主动履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会被标注经营异常并通过有关信用平台发布,市场主体在办理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经营信息变更等事项时,都会受到限制和影响。为了保证您良好的信用,请及时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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