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商标局收到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不予受理的将书面通知许可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将通知许可人按指定内容及时补正,否则将不予受理。
2.符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商标局将予以商标使用
许可备案,并通知许可人。
3.若不符合规定,商标局将不予备案,并书面通知许可人,说明理由;若需要修改补正,商标亦将通知许可人及时补正,并将补正内容交回商标局,再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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