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危企业转产、停产/业或解散的,1.煤矿企业应
当将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2.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冶金矿山维简费标准提高到每吨原矿提取15-18元(国有大中型维简费标准为18元/吨、其他范围内自行确定)。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全部计入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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