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提与转回跌价准备
1、无需计提:当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成本计价,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需要计提: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表明存货可能发生损失,应在存货销售之前提前确认这一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并相应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2.转回——价值先减值后恢复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准备的存货销售了
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如:A商品账面余额100000元成本,计提跌价准备2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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