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损失不能作为废品损失进行核算?
1、“三包”损失
企业的产品在出售以后,由于出现“三包”问题不需要修复就可以降价处理的费用,不需要通过废品损失进行核算。
企业在经过降价销售以后,影响的是企业的净利润。
2、保管损失
企业的产品入库代售期间,因为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也不能通过废品损失进行核算。
企业因为保管不善出现的损失,需要向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索赔。当然,如果是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也是不能通过废品损失进行核算的,而是要计入“营业外支出”!
出售废品所得,不是企业的小金库
企业出售废品所得虽然不通过“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但是收回的价值也会间接地影响企业的净利润。企业也需要合规合法的处理这部分所得。
企业千万不能把出售废品所得,当做自己的小金库
!企业只要有小金库行为,肯定会涉及偷税漏税问题,企业需要提升自己涉税认识。
企业要明白,他们的生产以及销售行为占有了社会的公共资源,需要有社会责任和担当。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好的方式就是做一个合格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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