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价转让
(1)对于转让方
转出方平价转让股权,以该股权的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也有例外。
例如:个人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平价转让不涉及增值,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但是如果纳税人申报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一定的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对于受让方
不涉及所得税的缴纳。
2.无偿转让
(1)对于转让方
转出方无偿转让股权,以该股权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权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涉及所得税的缴纳。
(2)对于受让方
对于企业无偿取得的股权,应属于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无偿取得股权,如果是属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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