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的个人所得税有部分优惠。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获取的所得,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叶先生购买体育彩票获得价值15000元的摩托车一辆,同时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3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20%=3000(元)。
三、个人偶然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1、2005年10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决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2007年12月29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3、个人所得税是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的规定。但对于购买福利彩票、福利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所得每次在1万元以下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税发[1994]127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4、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偶然所得税应按20%计算,它是指个人因购买彩票、中奖等获得收入时应缴纳的税收。知道了个人偶然所得税率是多少之后,只要将偶然所得乘以税率就可以知道要缴纳多少税收了。因购买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所征收的个人偶然所得税的起征点是1万元,中奖所得少于这个数字的,可以无需缴纳偶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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