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
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于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往往籍助于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实质上的控制而形成。
如何认定关联关系?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依据规定,下列五种人属于公司企业的关联关系人:
1、公司控股股东,即依据其出资额或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实际控制人,即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3、董事,即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成员。
4、监事,是指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监事会成员。
5、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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