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内项目的勾稽关系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净利润"项目基础上,加"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未引起现金变动的"财务费用"和"投资损失(减:收益)"、"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存货的减少(减:增加)&qu
ot;、"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
2."现金的期末余额"项目减去"现金的期初余额"、加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去"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三、现金流量表基本部分与补充资料的勾稽关系
1.基本部分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的金额,等于补充资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的金额;
2.基本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等于补充资料"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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