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名义投标,总公司中标能指定分公司签合同吗?
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当总公司中标后,让分公司签合同法律上是不算转包的,但最好是签三方合同,相当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具体履行合同。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力、人力是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总公司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和签订中标合同。但不是以分公司的名义投标的,就必须有总公司在中标合同上签字盖章,当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并中标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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