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2)创立合并 创立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3)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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