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怎么算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计税依据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2%。计税依据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政策,即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或减免已经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但出口产品除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项目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月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企业,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总之,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档的计算,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征收比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分别为7%、5%和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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