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发过程残料、试制品销售
借:银行存款
贷:研发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对于研发过程形成的产品销售,则其所含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三、费用化支出结转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四、资本化支出结转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若资本化支出尚未达到结转无形资产条件,则挂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五、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只是税务处理事项,并不必然导致账面“研发支出”科目发生额增加
例如:甲公司2020年会计核算利润1500万元。该公司当年发生研发支出400万元,皆为费用化支出,(上述会计利润已减除此项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条件。假设并无其他税法、会计不一致事项。则甲公司2020年全年累计计提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300万 注:(1500-400×75%)×25%=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万
注:若为资本化支出,则对于所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加计扣除;即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并不限于发生支出当年,而是摊销各年。
六、注意区分研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与使用无形资产批量生产形成产品之不同
如上所述,资本化研发支出最终形成无形资产。若使用此项无形资产,批量生产产品,则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摊销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然后正常销售,结转收入、成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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