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账务处理案例
例:某皮包生产商委托甲代理公司销售其生产的皮包,合同规定销售10000件,每件成本200元,商品已发出。
合同规定:甲代理商以每件500元的价格销售,生产商按照销售金额的10%向甲支付佣金。
本年,甲销售9000件,开出专票售价为450万,增值税为72万
当生产商收到甲的代销清单时,给甲开具了同样金额的专票。
甲代理商的账务处理: (单位:万元)
收到生产商提供的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5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500
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522
贷:应付账款 4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
收到生产商的发票时:
(将售价和税额确认为一项对委托方的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
贷:应付账款 72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450
贷:受托代销商品 450
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佣金
借:应付账款 522
贷:银行存款 477
主营业务收入 45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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