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具体规定
(1)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注意:需要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2)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3)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4)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5)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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