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计算案例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例1:甲生产企业坐落在市区,2021 年 6 月销售货物已缴纳增值税 15 万元。当月转让一宗位于市区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 2800 万元,该土地系 2016 年 2 月抵债所得,抵债时作价 1000 万元。(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
解: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5+(2800-1000)÷(1+5%)×5%]×(7%+3%+2%)=1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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