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 处置
1.成本模式下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实际收到的 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 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收到处置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借: 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
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下一般分录如下:
(1)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按当时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也可能在借方)
(3)将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反之。
(4)将 转换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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