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理利用这个规则,可以少交不少税。但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考虑实际情况。
这里要提示的是,如果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那么年终奖部分就不能再享受个税抵扣。因此,对于个税抵扣金额较多的人,甚至你的应纳税额抵扣完是负的,那么直接选择合并计税,年终奖还可以继续抵扣,最终纳税额会更低;如果你的应纳税额和年终奖之和不超过3.6万的,单独和合并计税并没有差别(同一个纳税档怎么计算都是相同数额);真正需要斟酌的还是抵扣完后应纳税额和年终奖之和在3.6万以上的人群。这里还要解释的是,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计算规则是,年终奖÷12,找到对应的年终奖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应纳税额10万(即薪金抵完个税后),年终奖3万。
单独计税:工资收入部分:100000*10%-2520=7480;年终奖收入部分30000*3%-0=900,合计=7480+900=8380.
合并计税:130000*10%-2520=10480.
这样看来单独计税是划算的。
再如应纳税额3万(即薪金抵完个税后),年终奖10万。
单独计税:工资收入部分30000*3%=900;年终奖收入部分=10000*10%-210=9790,合计=900+9790=10690.
合并计税:130000*10%-2520=10480.
这样看来合并计税是划算的。
栏目:财税服务
咨询>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