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加油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几种情形:
一是企业自有车辆消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汽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二是企业租用员工车辆,即私车公用时,双方需要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协议中需要明确规定,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的汽油费由企业负担,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加油票据,需要取得企业抬头的增值税专票,取得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抬头的票据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加油费的会计处理。加油费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即有的企业是由企业统一采购,企业所有车辆按订单加油;而有的企业是由车辆使用人员自行加油,再到企业报销,那么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
1、企业采购部门统一采购时的会计处理:
购入时,借:原材料——油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领用消耗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车辆使用费
贷:原材料&mda
sh;—油料
2、车辆使用人员自行加油的会计处理(由车辆使用人员垫款):
加油票据报销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车辆使用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总之,加油费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不是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只有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油料,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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