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10%会计分录案例
例1 某租赁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条件,无期初留抵,2019年4月销项税额10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本期可抵减额80×10%=8万元,小于抵减前应纳税额(100-80=20万元),可以全额抵减,附表四第6栏第5列填8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
贷:其他收益等 8
例2 延例1 该公司2019年5月销项税额50万元,进项税额60万元,本期可抵减额60×10%=6万元,由于抵减前应纳税额(50-60=-10万元)为负,本期实际抵减额为零,因此本期不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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