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时,应该怎么处理?
增值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意味着企业存在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这个时候,企业需要把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
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里需要注意,“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属于平行科目,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而且“转出未交增值税”也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专栏。
比方说,在2022年3月份,A公司对外销售产生了50000的销项税额,购进货物获得了36000的进项税额。
月底时,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000(50000-36000=14000)
2022年4月初,A公司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4000
贷:银行存款 14000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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