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2019年5月6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1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占乙公司表决权股份的0.3%,企业通过综合评估,决定对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财务处理,已知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具体业务时点如下:
2019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5万元。
2019年5月25日,收到乙公司的现金股利15万元。
201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5.2元。
2020年5月20日,甲公司(说好的一步一步靠近呢)由于某特殊原因(估摸着现金出问题了),以每股5.5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第一、2019年5月1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01万
贷:银行存款 1001万
第二、2019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5万元。
借:应收股利 15万
贷:投资收益 15万
第三、2019年5月25日,收到乙公司的现金股利1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5万
贷:应收股利 15万
第四、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5.2元。(调公允)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9万
贷:其他综合收益 39万
第五、2020年5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5.5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借:银行存款 1100万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001万
——公允价值变动 39万
盈余公积 6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万
借:其他综合收益 39万
贷:盈余公积 3.9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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