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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