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才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在计提折旧时,不考虑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以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的净值为计算基础,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为折旧率;在折旧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案例3】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设备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该生产设备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年折旧率为:2÷5=40%
第一年的折旧额=200×40%=80(万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200-80)×40%=48(万元)
第三年的折旧额=(200-80-48)×40%=28.8(万元)
最后两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四、五年折旧额=(200-20-80-48-28.8)÷2=11.6(万元)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和双倍余额法的适用条件相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报税务局批准才能使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案例4】丁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取得一生产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生产设备原值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2018年折旧率=5÷(1+2+3+4+5)=1/3
折旧额=(200-20)×1/3=60(万元)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同时考虑税会差异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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