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公司20X2年实际发生广告费用60万元,当年可税前列支的广告费为20万元,实际扣除60万元,税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求该公司调增计税所得额60-20=40万元.该公司补缴了40×25%=1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借:所得税费用10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00
②借:本年利润10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100000.00
20X2年汇算清缴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10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00
②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00000.00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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