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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情况: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A、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B、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经批准占用面积+未经批准占用面积
2、加收耕地占用税:
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150%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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