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和转增注册资本三个方面。
1.弥补亏损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均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但是资本公积不能。当公司发生亏损时,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审议通过。
对于上市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董事会应当拟定相关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议案,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并予以公告。
2.扩大生产经营
盈余公积可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并不是将盈余公积直接用于企业的再投资,而是将公司部分利润留存下来,其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表现形态,可以是银行存款、是现金、是固定资产等等,如果企业有需要,这些留存下来的利润都可以转化为新的投资。
3.转增注册资本
盈余公积可以转换成注册资本,在会计科目“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并不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即增加了股本/实收资本,减少了盈余公积。
同时,对于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还存在金额的限制,并不能全部转换,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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