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值和未担保值:
若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满后有权按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优惠购买设备,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将退回租赁设备,或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大于租赁年限,出租人为促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尤其是临近租质期满时“善待”将退回的租赁资产,往往要求承租人对届时的资产余值提供担保。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就承租人而言,担保余值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例如: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为100万元,而承租人及其他人的担保余值为70万元,则该租赁资产的未担保余值为30万元。
栏目:财税服务
咨询>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