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远期信用证结算
2、买方企业向买方银行申请开立远期国内信用证
3、买方银行向卖方银行开出国内证
4、卖方银行向卖方企业通知国内证
5、卖方企业收到国内证后,发货
6、卖方企业将发货单据和发票提交给卖方银行
7、卖方银行将发货单据和发票提交给买方银行
8、买方银行审核单据,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 由此卖方企业持有了买方银行已承兑的远期信用证未到期的债权。
9、卖方银行可为卖方企业办理委托收款,或议付,或买断了卖方企业持有的该债权(后续还可将债权卖至二级市场)。
10、信用证到期,买方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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