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参保者问:
我先交了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又去企业就业,可以在企业交职工养老保险费吗?
我就业几年后,又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成了灵活就业人员,我还能再交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吗?
答案是可以的。
这种参保身份的互换是很正常的,也是符合社保政策的规定的。
特别是对于去外地打工的参保者来说,90%都会出现这种参保身份的互换现象,所以国家早在允许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初期,就已经允许了两种身份互换缴纳社保费的现象。
所以去异地打工的灵活就业参保者,不必担心因为身份的变化而耽误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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