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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票据法》第八十二条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2、《票据法》第八十八条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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