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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六休一违反劳动法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工作时间的,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超出约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是加班时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了“做六休一、月工资6000元”的工作时间与工资标准。根据该约定,劳动者每周第六天的工资已经包括在月工资6000元之中,即该时间不应认定为加班时间。且经测算,双方约定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故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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