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4001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股本”科目。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二、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因此,被投资方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实收资本——法人单位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被投资方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根据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因此,被投资方资金账簿应就增加部分贴花。被投资方因变更工商登记,重新取得营业执照的,该执照属于权利上、许可证照应按5元/件贴花。
2、被投资方增加股东增资,原股东不涉及到股权收益。
3、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被投资方涉及股东变更。账务处理为: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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