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计抵减 (1)、税收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4、留抵退税 (1)、税收政策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019年以前,留抵退税的主要方式是结转下期抵扣;2019年以后对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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