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材料采购付款管理
11.1材料采购应按计划比质比价采购,每月5日前,采购部门应根据本月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情况,按照有利于提高存货周转率,合理利用存货资金的要求,提出本月采购资金计划,经财务、物价管理部门、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签后执行,无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付款。
11.2物资采购付款必须在物资已验收入库,凭发票、收料单、过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由物资采购员将票据交财务部。预算内采购付款,经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付款或转帐手续;大额付款、预算外付款和各种预付款,还需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由财务安排付款。无检验标准的材料或代用的材料,还需经技术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理签字后,才能办理付款和转账手续。
11.3物资发料,计划内发料,由领料单位填写领料单,经领料人、领料单位主管领导,物资保管单位领导核签后,物资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料并签字;计划外发料,还需公司主管领导审签;无领料单或领料手续不全的,物资保管部门一律不允发料。
12、工资及职工福利性支出
12.1基本工资支出,由各单位造册,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后发放;
12.2奖金支出,由综合管理部计算,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发放;
12.3其它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安排发放;
12.4防暑防寒费,在预算范围内,由各单位根据公司规定的标准造册,经技安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
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
12.5公伤及职工医疗、护理费用,经技安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销;超标准的,还需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12.6职工教育培训费,在预算范围内,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销;
12.7其它职工福利性开支,在财务预算范围内,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和工会主席审批后报销。
13、各种政策性的经常开支,如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险的缴纳,由经办单位计算,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复核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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