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1)广告服务,是指广告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具体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注意:
广告设计属于设计服务,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公交车的车身出租给某公司用于发布广告,应按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娱乐服务,是指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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