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税计算
例如一家香港公司2017/18年度应评税利润,也就是净利润100,000港币(未超过2,000,000港币)。
那应纳税额是100000*16.5%=16500港币,减免75%优惠政策,
即16500*(1-75%)=4125港币
同时,根据政策规定,还需缴纳次年的预缴税额,即100000*8.25%=8250港币(8.25%是2018/19年度的净利润不超过2,000,000港币的税率)。
需要说明的是,这部分预交款以2017/18年度的净利润来评税,是不享受75%的减免政策的。
所以评税通知书下发会要求共缴纳4125+8250=12375港币。
多退少补情形
预缴税额虽不可获宽减,但在下一年度,即在2018/19年度可抵扣应交税额,而且多退少补。 多退: 例如2018/19年度的应交税额是1237.5港币(净利润在60000港币),而2019/20的预缴税金是4950港币。 即8250-1237.5-4950=2062.5港币。 那么剩余20625港币会被税局退回,这是多退的情况。 少补: 另一种是少补。例如利润2018/19的应交金额6000港币,2019/20预缴金额24000港币, 即8250-6000-24000=-21750港币。 这时则需缴纳21750港币,继续缴齐2019/20的预缴税金。
18年后计算
那2018/19年度实行两级制税率后,税金怎么计算呢? 这里也举例说明下: 例如一项香港公司净利润达到3,000,000港币,则首200W利润按照8.25%税率计算,超过的100W港币按照16.5%计算。 即200W*8.25%=165000港币,100W*16.5%=165000港币 所交利得税税款一共330000港币,按75%的宽免,最高可减免30000港币,即应交税金是300000港币。
栏目:财税服务
咨询> 18611114677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