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计算举例
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 000 000×40%=400 000(元)
第二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 000 000-400 000)×40%=240 000(元)
第三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 000 000-400 000-240 000)×40%=144 000(元)
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1 000 000-400 000-240 000-144 000)-4000]÷2=106 000(元)
各月折旧额应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计算
也就是说,预计净残值只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里有用,直线法里的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使用年限
而双倍余额递减法里的年折旧率,除了最后两年都是2/(预计使用年限),所以他的双倍,是指年折旧率是2/预计使用年薪
余额递减,是指除了最后两年,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每年折旧额都会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毕竟它的余额是真·余额,必须把已经计提的折旧额减掉,才能乘以年折旧率(再次注意,不用使用预计净残值、不用使用预计净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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