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大修基金交存标准
1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安置房大修基金交存标准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 60元/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 90元/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 90元/平
小区公共部分可以动用大修基金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包括电梯、消防设施、二次供水、空调、垃圾道、各类管线、道路、路灯、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公共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栏目: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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